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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招标工作务虚会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11月1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招标工作务虚会围绕财政部近期公布的高校采购处罚判例、采购管理风险点盘查、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等,研究讨论了未来一段时期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思路举措。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建武主持,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全体教职工参加。


会上,许葵副处长分享了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某高校电子学院8寸探针台采购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如何认定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同时,围绕高质量服务学校发展这一核心要义,聚焦学校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刀刃向内、逐一梳理。许葵提出,应以例为鉴、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自我警觉、强化岗位职能,在采购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管控等关键环节把好关、守好位、尽好责,全面推进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

刘建武在总结发言中提出,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的综合性工作。做好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牢守“三条线”一是严守规章制度,把握“生命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是干好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全面学习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是严把防线关口,拉紧“警戒线”。不断加强采购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发生违规问题,夯实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基础;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把握“荣枯线”。建设好学校采购管理的生态环境。正确处理好各类质疑和投诉,接受校内外多方的监督,兼顾公平竞争与效率提升,实现采购合与合意的动态平衡

此次会议,系统梳理了采购管理中的风险点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提升了采购工作相关老师的专业性和警觉性,探讨继续提升采购服务效能的改进举措和重点内容,明确了保障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长远目标和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