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
谈判采购类设备采购流程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


采购流程优化的范围:设备采购预算在20万(含)—50万(不含)之间的谈判采购项目(集采目录外设备)


图片来源:《北京师范大学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谈判采购操作流程:

一、提交采购申请

1、采购人点击进入学校“信息门户”,选择“采购管理系统”。


2、点击“发起采购申请”,依次选择“货物类—设备类—20万元(含)≤ 预算总金额<50万元(不含)—谈判采购”。


3、采购人依次填写项目名称,选择确认申购单位、联系人,并根据文件模板撰写完成该项目的谈判文件后上传系统;确认后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采购人依次选择采购目录,填写物资名称、预算单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并上传设备审核单和论证报告,如有其他相关材料附件或材料图片也可一并上传。


5、采购人添加经费账号,填写本次采购金额,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系统自动生成项目信息、采购明细等内容,请您逐一核实。如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如无问题,请点击“提交申请”。


二、发布采购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采购申请,并通过北京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cg.bnu.edu.cn)公开发布采购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在网上自主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


三、组织采购评审

采购申请单位组织谈判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组织现场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首次报价)。满足全部采购需求且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并按照规定填写评审报告。

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与学校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至少有一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

2、采购申请单位在接收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中审核并入选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项目重新组织。选择供应商的依据和标准应附在评审报告后面。

3、谈判当天,采购申请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截图,附在评审报告后面。


四、采购结果确认

1、系统自动生成项目信息、供应商报价列表,采购人根据现场评审,点击拟成交供应商后的 “推荐成交供应商” 。


2、采购人填写选标理由,上传评审报告,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成交”。


五、公示采购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评审报告,并在北京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质疑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如有疑问,可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办公室) 王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58806928 ;58804634

电子邮箱:zfcg@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