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政府采购和招标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24】361号)相关要求,2月2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邀请校外招标专家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交流。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基建处相关老师参会。
专家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及效力层级、工程招标的规定及要求、工程招标实施要点等三方面展开系统讲解,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发【2024】361号)的最新要求,从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流程、监管机构招标平台、评标委员会组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等七个方面展开深入解读。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我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实际,就如何将相关制度和标准落到实处进行探讨交流。
国有资产管理处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与招标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会,旨在锻造高素质、懂业务、专业化的采购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规范高效,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