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工作队伍,保障各单位人才培养等工作顺利运行,根据《关于2021年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国有资产管理处2021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由学生自荐、学部(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联系人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于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国资处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xg@bnu.edu.cn。电子邮件命名格式:2021年国资处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学部院系)。
申请材料包括:含申请者本人签字、加盖学部(院、系)公章后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拟聘单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拟聘单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拟聘单位。
附件1、附件2请登录网页自行下载:http://fdy.bnu.edu.cn/zxtz/224454.htm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请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
3.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专业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60%);
5.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大学期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称号等)可以申请破格至65%,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学部(院、系)和导师,方能获得资格;
7.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8.符合保研其他基本条件。
三、关于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相关政策
1.申请人经审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 张晓光 5880788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