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师校发〔2023〕127号)、《教职工周转住房配租细则》(师校发〔2023〕128号)的有关规定,面向我校在职在岗事业编、学校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以外的、未享受过学校住房福利的教职工开展周转房配租工作。经审核,现将2025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申请审核合格人员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教职工周转房申请人员排序表》,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具体的申请人员排序依据信息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3办公室查看。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时限的异议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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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