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现对房产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我校聘期内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周转房配租资格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止
公示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203室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58802084 58802576
邮箱:gzjz@bn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