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师校发〔2023〕127号)、《教职工周转住房配租细则》(师校发〔2023〕128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5年教职工周转住房配租工作,现将申请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一)本次周转房配租对象为我校事业编在职在岗教职工,限学校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以外的、未享受过学校住房福利的教职工。
(二)配租对象须同时满足下述全部条件:
1、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购买我校在北京校区校园内、望京、西三旗、龙欣苑、静淑苑及北京其他区域等出售的公有住房。
2、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我校位于北京校区校园内、望京、西三旗、龙欣苑、静淑苑、北校平房区及北京其他区域等的平价租赁住房。
3、未通过学校购买京师园住房、沙河高教园区安置房,未承租过沙河高教园区公租房。
4、本人及配偶没有承租过北京校区学校公寓住房(指《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解决居住公寓教职工的住房及其补贴问题的若干意见》(师校发〔2008〕51号)所规定的公寓住房)、周转房等。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限一方申请,只允许承租一套周转房。
二、房源介绍
位置 |
套数 | 朝向 | 面积/平米 | 居室 |
沙河恒大城6号院2号楼 | 10 | 南、北 | 86左右 | 3居室 |
海淀校园乐育1楼 | 10 | 东、西 | 39左右 | 1居室 |
志新村29号楼 | 5 | 东、南 | 50左右 | 1居室 |
志新村29号楼 | 5 | 东、南 | 62左右 | 2居室 |
三、租期与租金标准
(一)租赁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退房。经承租人申请、学校房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3年。
(二)海淀校园周转房租金130元/月·建筑平方米;沙河恒大城周转房租金23元/月·建筑平方米,志新村周转房租金80元/月·建筑平方米,合同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202、203办公室(幼儿园西侧4号院内三层小楼)。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周转房承租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离婚证明复印件一份。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复印要求见附件2。
咨询电话:58802084、58807975
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