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7年“一上”部门预算——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稳妥推进2027年“一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现就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编制2027年拟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1)新增购置车辆;

2)租用房屋(含新租、续租,以及所有2027年需支付租金的所有在租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其他用房等);

3)租用土地(含新租、续租,以及所有2027年需支付租金的所有在租土地)。

2、编制2027年拟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

1)预算金额100万及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00万及以上服务类采购项目;(含新购、续签的100万及以上服务类项目。对于“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三年总预算达到100万的,亦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填报范围。)

3)预算金额120万及以上工程类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未达到上述限额标准,但采购事项纳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附件2)范围内的,也须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3、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12027年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只有本次一次申报机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申报购置车辆的,应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公车配置标准的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配置的公务用车应当为国产汽车,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新购置不需挂牌的在校园内使用的车辆,如扫地车、巡逻车、洒水车等,不在新增资产表中的车辆栏目内申报,转为新增设备申报。

根据上级“报废一辆、更新一辆”的原则,请各单位确定拟报废车辆。在附表(附件1)填写拟报废车辆“部门经济分类、资产分类、资产用途、资产名称、存量、资产报废数”等内容,并将相应的车辆行驶证、行驶里程数照片一同上交。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严把预算编制质量关口

2023年以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部门预算二级项目为管理维度,严格落实无预算、无指标不执行的管理要求,基于预算指标(部门经济分类指标、新增资产配置指标、政府采购指标)控制预算执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的后续执行。

各单位须结合以往年度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存量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预期预算执行情况,合理预估资金来源,科学论证,提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填报的严肃性,合理控制上报需求总量。

2、规范填报流程,压实岗位工作责任

各单位须根据附件1的填报要求认真填报,报送前逐条审核数据的完整性,确保表格无空行、无空白字段(经费来源栏目不得空缺),标注的“必填项”必须填写。所有填报字段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按照会审要求,请各单位明确对接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反馈修改问题数据。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问题数据未及时修改到位,将直接影响数据上报。

三、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填报附件1,于202679日前将该表格发送至zfcg@bnu.edu.cn,并在邮件内说明本单位填报的对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纸质版材料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其中,涉及到新增车辆或报废车辆的,须报送党政联席会的决议文件),于79日前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204办公室。

各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如遇疑问请及时沟通。

联系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 纪老师 58808514(新增车辆填报咨询)

国有资产管理处 陈老师 58806928(政府采购填报咨询)

国有资产管理处 王老师 58805139(新增出租房屋、土地填报咨询)

财经处 方老师 58806561(经费来源、经济分类咨询)

 

 

附件:

1. 2027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文本-新增资产、政府采购预算

2.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财经处

20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