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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常用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2-04-14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          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公有住房及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一:

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请参考gjj.beijing.gov.cn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内容办理。

办理途径二:

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购买京内住房提取】,选择“购买房屋类型”,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事项,应共享该事项继续办理提取),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办理途径三:

提取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1办公室办理。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一手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如有贷款还需要提供贷款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4、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或配偶已先行办理支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重新申请。

(一)、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一: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请参考gjj.beijing.gov.cn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内容办理。

办理途径二:

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办理途径三:提取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1办理(满一年后重新申请)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二)、承租公租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1办公室办理。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租赁合同原件;

3、缴费收据或发票;

4、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三)、无房租房(租房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一: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请参考gjj.beijing.gov.cn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内容办理。

办理途径二:提取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1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租赁合同原件;

3、租赁发票原件一份(发票备注应有月租金、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租房支出和租赁房屋地址);

4、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5、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温馨提示:

1、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以开具的租房发票对应的租赁月份为准。

2、如租房发票显示的租赁时长不满一年的,可在发票金额提取完毕后,使用新租房发票申请提取。申请时间距离上次租房提取支付时间应超过3个月。

三、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一:

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操作详解请参考gjj.beijing.gov.cn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内容办理。

办理途径二:

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

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退休销户】,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办理途径三:

提取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201办理。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

3、按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附件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空表)

附件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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