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积金提取原件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2     浏览次数: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结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我们单位公积金提取业务只能每月下旬办理一次。

为保证职工个人信息安全,减少原件在交接过程中遗失的风险,方便职工及时使用证件,经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商,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公积金业务网点为大家提供了原件审核业务。职工本人把原件交到大运村支行审核后,只需要把已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交给资产管理处201就能办理相应的公积金提取手续。

审核地点: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一层公积金业务专柜。联系电话:82357523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北师大西门579路公交车知春路下车即到。

温馨提示:

1、如职工有需求也可以把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交由资产处201代为办理。

资产管理处公积金办公室咨询电话:58808361

2、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可以参照以下相关链接:

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1606/t20160623_3907.html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