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依据《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及相关资产管理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资产入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行政办公场景、满足日常基础办公需要的设备与家具,不包含各类专业类设备、家具。
2.严格规范新增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新建固定资产账目时,资产“教育使用方向”须与购置经费类型保持一致。各单位需认真甄别资产属性与分类,精准区分通用资产与专业资产,严禁将专业类设备家具归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资产类目。
3.全面开展2016年以来存量资产账目清理工作,尤其是账面价值超出配置标准的资产。各单位须针对现有资产账目的“教育使用方向”一项进行逐项核查梳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其教育使用方向、设备家具信息及资产分类,确保账目信息合规准确。该工作须在7月31日之前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9日